近日,四川省蒲江縣檢察院未檢檢察官曾雪剛換上志愿者的紅馬甲,來到下沉小區(qū)值守。剛剛到崗,他就接到一位群眾反映:“我看見一個穿球衣的男娃娃從4樓自家陽臺翻下來,順著外墻搭建的腳手架爬下一樓,到超市買東西。”這一情況引起了曾雪剛的注意。
少年為何要翻窗外出購物?望著眼前十多米高的腳手架,曾雪剛既有些擔心又有些不解。在社區(qū)網(wǎng)格員的幫助下,曾雪剛找到了這名少年。
“我看到那些跑酷的視頻,也想試試能不能從那兒下去。下去之后我只買了一瓶水就從大門回來了。”少年表示自己只是出于好奇,并表示認識到了錯誤。
“娃娃翻窗時你在哪里?”聽完少年的回答,曾雪剛將目光移到了他母親的身上,“我也不曉得啊,剛才我在弄飯。”曾雪剛隨即啟動了“普法模式”:“那可不行,娃娃的人身安全你們要隨時注意,更何況現(xiàn)在是疫情防控時期。”“這樣的行為不僅違反了防疫規(guī)定,而且有很大的安全隱患。”“按照家庭教育促進法的規(guī)定,監(jiān)護人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責任人,父母應該做好監(jiān)護和教育工作。”
“以后我們一定注意,謝謝檢察官。”聽完曾雪剛的話,這對母子如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