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記者 丁建敏 通訊員 牛萍)為確保我市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有序開展,海東市檢察機關結合我市檢察工作實際,出臺制定《海東市檢察機關“認罪認罰從寬”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強化監(jiān)督制約,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確保司法公正。
《方案》要求,市、縣區(qū)兩級檢察機關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由試點院檢察長具體負責,加強溝通協(xié)調,明確辦理試點案件的政策把握,依法開展認罪認罰從寬試點工作,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落到實處。同時,認真研究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不斷總結經(jīng)驗,形成制度機制,為全市全面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供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經(jīng)驗和做法。
《方案》還確定了互助、樂都、民和三個縣區(qū)檢察院為全市的試點單位,確定了危險駕駛罪、盜竊罪兩類試點罪名,并從調查摸底、全面試點、總結經(jīng)驗三個階段為全市試點工作作了詳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