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法院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共受理案件17159件,辦結15485件,同比分別上升20.5%和19.6%。一審服判息訴率達93.6%,高于全省平均數2.3個百分點。中院受理案件1244件,辦結1069件,同比分別上升16.3%和13.7%。全市檢察院認真履行批捕、起訴職責,依法批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520人,提起公訴1089人……3月18日,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程旭文、海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海燕在市二屆人大六次會議第二次全體大會上,分別作了工作報告。
“數說”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嚴厲打擊刑事犯罪
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審結一審刑案784件,判處罪犯853人,同比分別上升4.7%和5.5%,重刑率12.5%,高于全省平均數4個百分點。
審慎辦理重大敏感案件,嚴懲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犯罪,審結殺人、傷害、“兩搶一盜”等案252件,涉槍涉爆、危險駕駛、重大責任事故等案240件。
化隆“6.01”襲警案13名被告人被處刑罰后均認罪服判。服務脫貧攻堅,保持懲治腐敗力度不減,審結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案33件37人。
堅持生態(tài)保護優(yōu)先,維護生態(tài)環(huán)境安全,審結破壞環(huán)境資源犯罪案9件27人,其中循化等法院4件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判賠環(huán)境修復費用等13.5萬元。
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加強自身業(yè)務培訓,與公安、檢察機關協作配合,依法從嚴從快懲治黑惡勢力犯罪,指導互助法院集中審理宣判涉惡團伙案3件28人。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守防范冤假錯案底線,依法從輕減輕判處緩免刑272人、宣告無罪2人。
●妥善調處民商糾紛
審結一審民商事案9758件,同比上升18%。依法保護民生權益,審結婚姻家庭、繼承案3817件,勞動就業(yè)、教育醫(yī)療等案252件,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案320件,促進公序良俗、家庭和睦、社會和諧。
嚴格規(guī)范市場秩序,審結各類合同糾紛案4662件,存款、借貸、保險等金融糾紛案72件,土地使用權轉讓、建設工程、商品房買賣等房地產糾紛案119件,倡導誠實守信,維護金融安全,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發(fā)展。
●依法化解行政爭議
審結一審行政案131件,同比上升27.2%,注重行政糾紛實質性化解,完善聯席會議制度,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調解、撤訴案43件,調撤率32.8%。
審查非訴行政執(zhí)行案31件,同比上升14.8%,開展“司法控綴保學”行動,準予鄉(xiāng)鎮(zhèn)政府申請強制執(zhí)行26件,化隆法官遠赴廣州辦案,助綴學學生圓夢課堂。
●構建綜合治理格局
由市委政法委牽頭召開聯席工作會議,與全市15家成員單位簽訂《合作備忘錄》,爭取市、縣區(qū)委對執(zhí)行工作的領導。
●持續(xù)掀起執(zhí)行風暴
采取“秋冬風暴”“凌晨出擊”“雷霆行動”等措施,不間斷地開展執(zhí)行專項行動,向“執(zhí)行難”全面開戰(zhàn)。依托“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通過銀行、房產等部門適時、全方位查詢被執(zhí)行人財產案件76.5萬次。
懲治規(guī)避執(zhí)行行為,會同鐵路、民航、銀行、工商等部門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進行信用懲戒,“限高”1160人次。
打擊拒執(zhí)違法犯罪,同檢察院、公安局聯合發(fā)布公告,嚴厲打擊拒執(zhí)行為,共拘留失信被執(zhí)行人151人,罰款3人,追究拒執(zhí)罪1人。
●推進綜合配套改革
全面開展家事審判方式改革,引導基層法院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審結案件7694件,改判、發(fā)回重審率同比下降5%。
●完善司法為民措施
規(guī)范窗口功能設置,完善網上便民服務設施,實現立案登記、涉訴信訪等事務“一站式”辦理,方便群眾訴訟,當場登記立案率保持在98%以上。
●創(chuàng)新司法公開機制
大力開展網上立案、閱卷、電子送達、遠程開庭和案件進展信息發(fā)送等。全市法院網上立案337件,電子送達512件,公開案件信息2萬余條,上網公布裁判文書和文書信息18397份,直播庭審2819次,電子卷宗制作率100%。
“數說”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服務保障“三大攻堅戰(zhàn)”
打造“楓橋經驗”海東檢察版。受理舉報、控告、申訴案件126件,接待群眾來訪258人(次),檢察長接待58人(次)。
開展“協助解決農民工討薪”專項活動,為農民工追回欠薪2735萬元,督促行政機關移送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3件。
●全力投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批準逮捕涉惡案件7件 39人,提起公訴11件86人,移送“保護傘”案件線索4件。市、縣區(qū)兩級檢察院提前介入公安機關偵查案件6件,指導補充證據材料169份。
以專項斗爭為牽引,充分履行批捕起訴職能,嚴懲涉槍涉爆、“黃賭毒”“兩搶一盜”等各類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520人,提起公訴1089人,其中起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287人,盜竊、搶劫、詐騙等多發(fā)性侵財犯罪 261人,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13人,擾亂公共秩序犯罪103人。
●強化職務犯罪檢察工作
高度重視監(jiān)察委移送案件的辦理工作,選定資深檢察官成立專門辦案組,提前介入職務犯罪案件21件、介入調查21次、協助技術偵查19次、指導補強證據285份、批準逮捕24件30人,審查起訴30件36人,一審法院已判決13件17人。
●強化偵查監(jiān)督
依法對偵查機關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和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問題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立案11件12人、監(jiān)督撤案5件5人。糾正漏捕犯罪嫌疑人7人,糾正遺漏同案犯7人,糾正遺漏罪行24人,發(fā)出檢察建議9件,公安機關全部予以采納。
●強化審判監(jiān)督
共辦理民事行政監(jiān)督案件54件,發(fā)出檢察建議20件,法院采納17件。提出抗訴6件12人,支持抗訴3件6人,均被二審法院改判或發(fā)回重審。
●強化執(zhí)行監(jiān)督
全年開展看守所安全檢查144次,提出檢察建議41件,采納40件。強化財產刑、強制醫(yī)療和監(jiān)視居住執(zhí)行監(jiān)督,提出糾正違法意見15件,采納14件。
●積極推進生態(tài)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
圍繞服務生態(tài)文明建設、美麗青海建設等工作部署,堅持打擊與修復并重的辦案原則,辦理公益訴訟案件75件,督促處理固體垃圾廢物801方、恢復耕地64畝、公益林23畝,恢復采礦點破壞的植被兩處。
●積極推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國有財產領域公益訴訟
以保護國有財產、國有土地出讓金為重點,辦理公益訴訟案件6件,督促監(jiān)管部門收回國有土地出讓金1313萬元。積極實施“專業(yè)化法律監(jiān)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生態(tài)檢察模式,通過依法監(jiān)督挽回國家損失14萬元,補種林地 868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