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淮南市大通區(qū)法院副院長當庭傳書致休庭一事引起輿論嘩然,當事副院長涉嫌利用職權干預司法的行為備受爭議。當事人一直不接受媒體采訪,更不對自己的做法、初衷作出說明回應質(zhì)疑,這種把頭埋起來假裝聽不見輿論的“鴕鳥政策”,同樣是對法治精神的極大傷害。
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審判權,合議庭在審理案件中享有自主決定權,不受他人干涉。作為法院副院長,無論是從講政治、講大局還是講規(guī)矩哪個方面來說,都不可能不知道這個道理。
事件發(fā)生后,大通區(qū)法院通報解釋稱,該副院長是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傳上去,提醒法庭同意新證人出庭作證的做法可能程序違法,但這一說法明顯難以服眾。該司法解釋第二百二十二條規(guī)定:“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法庭認為有必要的,應當同意,并宣布延期審理。”應該看到,這里明確規(guī)定是“法庭認為有必要”才可以宣布延期審理,而不是旁聽席上某個人認為有必要就可以讓法院延期審理。
當今中國正處在矛盾糾紛多發(fā)的社會轉(zhuǎn)型期,人們對司法公正懷有更大的期待,讓法官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獨立、公正地判決案件,也是司法界人士的積極追求。作為地方法院的領導,如果不尊重法治精神,不尊重審判程序,放任長官意志滋長,甚至干預司法審判,那么公平正義就會離人們更遠,讓人們從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可能成為一句空話。
當然,人都會犯錯誤。如果真是一時頭腦發(fā)熱出現(xiàn)了誤判、做出了魯莽決定,那么,積極回應公眾關切,以正確態(tài)度和有力行動加強與公眾交流互動,才是加深理解、取得諒解的應有之舉,對沸騰的輿論視而不見,把耳朵捂上、把頭埋起來,不僅無法還原“傳書休庭”的真相,還會加重人們對于權力傲慢的擔憂和對法律公正的擔憂。(記者李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