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位準大學生眼看著心儀的大學在向自己招手了,卻因為高校自主招生考試的時間與外語口語測試時間撞車,而只能“擇其一”,最終導致當?shù)卣猩k對他們“不予投檔”,而面臨著無學可上的尷尬。這種兩難局面的出現(xiàn),真的只是兩種考試時間的“偶然”撞車這么簡單嗎?而涉事學生只能被動承受“無學可上”的代價嗎?
在當?shù)亟逃块T看來,該情況的出現(xiàn)不是他們的責任,因為當?shù)乜谡Z測試時間在3月份就已經(jīng)公布,而北外的考試時間是后來才確定的,所以只能是北外來將就他們的時間。這種說法并非沒有一定道理,北外方面在考試時間的選擇上,確實有必要考慮到不同地區(qū)考生的時間問題。然而,既然問題已經(jīng)出現(xiàn),相關方面就不能對這一情況和考生的正當權益置之不理。
事實上,已有部分同學因為與省招辦溝通,從而實現(xiàn)了對兩個考試的兼顧。也就是說,當?shù)氐目谡Z測試日期本來是可以靈活安排的。那么問題來了,既然參與溝通的同學可以選擇在不同的日期來完成考試,為何當?shù)卣猩k不對所有的相關同學都主動進行通知和協(xié)調?要知道,在教育部門下發(fā)的關于做好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確要求各地教育部門要“做好招生宣傳和考生服務”??v容這樣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所謂的“為考生服務”到底體現(xiàn)在哪?
而據(jù)考生家長反映,當?shù)卣猩k在與北外的溝通中,提出“讓北外在4個計劃基礎上再增加3個名額”——若北外將7名面試通過的考生全部錄取,就將7名考生全部投檔;如果協(xié)調失敗,還是只給那3名兼顧了兩場考試的考生投檔。這樣的談判條件,至少說明兩點,一,即便是對于沒有參加當?shù)乜谡Z測試的考生而言,招辦方面對之予以投檔在原則上其實是可以做到的;二,暫且不知道提出如此談判條件是出于怎樣的考慮,但很顯然,這種協(xié)調看不出是把相關考生的利益放在首位。
目前,當?shù)亟逃龔d回應稱,正就此事進行協(xié)調,北外方面也稱對此事會保持關注。相信,在各方的協(xié)商解決之下,相關學生將不至于“無學可上”。然而,這一事件的解決,本不至于要考生和家長經(jīng)歷如此多的波折,甚至蒙上“無學可上”的恐懼。一個“以人為本”的教育部門,最應該做的,難道不應該是讓所有考生都能夠無后顧之憂地實現(xiàn)夢想嗎?
都說高考之后,準大學生們才將真正開啟自己的“社會教育”。顯然,這樣的經(jīng)歷對于涉事的準大學生們而言,堪稱一堂深刻的社會教育課。一則,他們將明白,即便在當下的信息時代,社會溝通、運轉的非必要成本仍如此之高;二則,有時候,“以人為本”的理念仍受制于薄弱的責任意識和僵化的行政思維而難以名副其實。(朱昌俊)